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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6日发布消息。2018年,全省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436件,比2017年增长17.5%;罚款金额为3.38亿元,是2017年的2.37倍,有效打击和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介绍,2018年,云南省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调查和整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长江经济带(云南地区)化学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发电和排放标准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发现和查处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眸”工作、九大高原湖泊和牛栏河环境监测工作等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通知,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局向云南省派出了32批1998件投诉和举报,云南省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积极配合调查,责令1218家企业整改,1399起案件被立案处罚,罚款4054.11万元,167家企业被关闭取缔,31起案件被立案调查,28人被行政拘留,20人被刑事拘留,截至2019年3月10日,已纠正1,693起案件,受理1,135起案件。
对于备受关注的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大湖泊”),2018年,云南省查处了九大湖区241家环境违法企业,共罚款5079.1万元;重点对流域内的污水处理厂、重点污水处理厂等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46条主要入湖河流,实现了九湖流域所有重点污水处理厂的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云南省还对重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废物企业和尾矿库环境风险企业等7个方面的环境风险进行了全面调查,有效遏制了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稳步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根据数据,2018年,云南省共发现392个潜在环境安全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256项整改,正在进行123项整改。2018年,云南省未发生重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和一般(四级)突发环境事件。目前,云南省参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的企业有102家,总保险费用为202.9万元,被保险企业的保险保障为1.914亿元。
标题:云南2018年针对环境违法行为开出3.38亿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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