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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技板块的一项制度创新,发挥保荐机构作用的经纪投资政策备受市场关注。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首批9家企业申请科技板块的名单,共有6家券商参与了赞助。根据上述企业公布的上市推荐,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证券公司明确参与了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后续投资,但具体的后续投资比例尚未说明。
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后续投资
3月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规定,科技板块将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的后续投资制度。发行人保荐机构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应当参与战略配售的发行,并对配售股份设定销售限制期。具体事宜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
这个消息一出来,业内人士就开始关注赞助商是如何跟进投资的。随着第一批科技板块申请材料的公布,答案逐渐清晰。
中信证券在瑞创微纳上市推荐书中表示,保荐人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中信证券近日宣布,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6年12月30日颁布的《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定》,从2017年起,中信证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面承接中信证券自营投资品种名单以外的另类投资业务。
国泰君安在陈静半导体的上市保荐书中表示,国泰君安于正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的全资子公司)将参与战略配售。数据显示,国泰君安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国泰君安于正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成立。
此外,招商证券在武汉克谦生物上市推荐书中表示,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参与战略配售。数据显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招商证券的全资另类投资子公司。
后续细节有待澄清
一位券商投资银行家向《中国证券报》表示,保荐机构是否会通过私募基金子公司或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和后续比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声明,需要等待交易所发布相关规则进行澄清。从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不冲突的角度来看,另类投资子公司更有可能参与后续投资。
中原证券认为,科技板块允许保荐人利用自有资金设计后续投资机制,有利于拓宽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投资渠道和退出渠道。然而,证券公司面临着赞助项目上市后不确定性管理带来的风险和压力。
标题:首批申报材料透露券商跟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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