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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操作科技局的电子审计?上海证券交易所给出了一个指引,指出了七个关键点
最近,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发布了《保荐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
《业务指南》是指导保荐人通过审计系统办理发行上市申请业务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明确保荐人在发行上市审计过程中办理相关事宜的具体业务要求和系统操作要求。
《业务指南》重点介绍保荐人通过审计系统办理业务的流程,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系统中数字证书的应用和管理、项目信息填写和申请文件提交、审计质询回复、上市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宜、暂停、终止和审核、回复时限计算等。
根据《业务指南》,科技板块的发行和上市审核应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关规则的要求,编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守本指引的规定。保荐机构应当通过科技股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发行上市申请的相关业务操作。具体包括提交申请文件、接收质询函、提交质询回复及补充或修改申请文件、申请信息披露豁免、提前披露申请文件、咨询与预约沟通、申请暂停或恢复审核、提交会后事项、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业务指南》强调保荐人通过系统提交的相关文件或信息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视为已获发行人授权并同意,保荐人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进行全面验证。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业指南的七个要点
数字证书的应用与管理
《业务指南》明确了保荐人在申请发行上市前应申请审计系统数字证书(以下简称ekey)。主办单位应建立有效的ekey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ekey使用的管理,并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损失。
提交申请文件
《业务指南》进一步明确了主办单位如何通过系统填写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文件、如何命名申请文件、如何审核系统开放时间、如何修改申请文件、如何存放赞助工作底稿的具体要求。
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业务人员在通过系统提交申请文件前,应当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板块股票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以下简称《受理指引》)中关于执业资格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予受理发行上市申请。
当发起人通过系统申报项目时,他应该首先选择两种方式之一来填写项目信息。一是直接在系统的“项目信息”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其次,下载" ipo模板",在excel中填写后导出json文件,然后上传到导入系统。
主办方确认申请文件无误后,点击系统页面上的【完成】,点击项目申报页面上的【项目申报】,确认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请文件的申请流程。赞助商需要在工作日的8: 00到22:00;在13: 00至22: 00的单个非工作日或连续非工作日的最后一天申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通过系统发送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保荐机构收到更正通知后,应当根据更正意见组织发行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及时通过系统提交更正后的相关文件,最长更正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如果多次修正,修正时间应累计计算。
本所审计机构受理或驳回申请前,发行人可以通过保荐机构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并说明撤回原因。保荐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郑桐云盘上传保荐工作底稿的电子版和招股说明书的验证版,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运营中的实际情况,提交申请不是一次性的。本所审计机构受理或驳回申请前,发行人可以通过保荐机构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并说明撤回原因。
审计查询和回复
在询价回复阶段,《业务指南》明确规定了如何通过系统准备和提交询价回复文件,如何提交待披露回复文件的豁免申请,以及如何报告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自受理发行上市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机构将通过系统对保荐人进行第一轮审计查询。
在收到审计质询信后,如果发起人对质询问题有疑问,可以通过系统进行咨询和沟通。主办方应对咨询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并通过系统一次性提交。
标题:科创板电子化审核怎么操作?上交所给了个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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