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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经常给“绿灯”,但便利店在销售药品时仍然很谨慎。最近,在北京召开的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有人提出,今年全市将在50家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作为一项便利措施,便利店出售药品,为市民购买药品提供更多渠道。然而,一些便利店担心药品销售带来的利益和劳动力成本,并持观望态度。
据了解,去年10月,北京市《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办法》提出,便利店中一些低风险的销售和经营项目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营业执照改革。一是允许连锁便利店按照相关标准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业务,申请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可由公司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这被认为是商业领域的重大突破。
便利店的药品销售自然符合市场需求。最简单的方法是,当消费者遇到感冒、头痛、胃痛等小病时,可以在外出找便利店时购买所需的药品,这也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商业环境。事实上,早在2015年,福建省就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便利店设立方便医药柜。由此可见,使销售药品的便利店稳定且影响深远,符合市场和公众消费的需要。
然而,据媒体报道,在实际落地和促销过程中,便利店销售药品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主要表现在相关政策对便利店的药品销售设定了过高的门槛,加上实际的运营成本和额外的人工成本,即使便利店有经营的欲望,也要考虑其背后的利润。因此,虽然在便利店销售药品是一个发展的机会,但它的障碍也应该得到缓解。
让便利店稳定而深远地销售药品,政策的保护不应该缺失。例如,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政策和标准,既满足了方便的需要,又平衡了企业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困难。毕竟,便利店一方面应该考虑方便;另一方面,企业的发展和利润也是不可忽视的,因为便利店只有盈利才能实现大发展。因此,应注意如何平衡便利性与企业发展。
监督不应该缺席。允许药品销售意味着增加企业责任,但药品安全不应该粗心大意。因此,连锁便利店销售药品,监管机制必须跟上。只有从执业资格的审批入手,才能形成对营业执照、执业人员和药品采购渠道的严格监管链,确保普通百姓用药安全;同时,企业也要加强自律,不仅要按照价格标准“明码标价”,还要保证药品质量。
当然,对于消费者来说,买药很方便,注意用药的安全性。例如,按照医生的建议买药和吃药;例如,如果你行使监督权,你不仅要勇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使非法经营者受到法律的制裁。综上所述,为便利店销售药品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是必要的,缺乏必要的监管也是必要的,这样才能实现稳定和惠民。
标题:监管不容缺位 为便利店售药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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