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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海关近日在深圳皇岗口岸查获30多名旅客携带背包非法携带355.51公斤象蚌。海关提醒公众不要非法携带海鲜入境。对于日常消费,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海鲜,并特别注意产品的中文标签。
1月12日零时至3时,深圳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发现一些可疑旅客,试图逃避x光检查,现场海关人员立即打开背包进行检查。经过检查,海关官员发现这些乘客的背包里装满了装在塑料袋里的大象贻贝。这些象蚌包装很差,没有产地、生产日期和标识,属于“三不”产品。在过去的三个小时里,现场海关人员从30多名乘客的行李中先后查获了33批大象蚌类,共计355.51公斤。目前,海关已依法销毁上述物品。
据现场海关官员称,大象贻贝属于水生动物产品,禁止带入中国。此外,这批“三无”象蚌的包装很差,存在很大的健康和安全隐患。携带“三无”海产品通关不仅影响口岸正常通关秩序,而且破坏市场秩序,威胁人民健康。
海关提醒公众不要非法携带海鲜入境。请通过日常消费的正规渠道购买。请特别注意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记录了食品产地和国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海关提醒:请通过正式渠道购买海鲜
标题:海关提醒: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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