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4字,读完约2分钟
9月13日下午5点55分,从四川成都到长春出差的黄先生怒气冲冲地向本报表示,他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乘坐出租车到命门大酒店时遇到了一件奇妙的事情:他的同事在同一辆出租车上花了90多元,但他总共花了170元。当他发现司机绕道航行后,司机威胁要送他回机场,但到达目的地后,司机离开去监督投诉表格,这让黄先生觉得更不可思议。司机还用牙签将计价器的价格从115元调整到153元,并索要停车费和通行费共计170元。
2018年9月16日,隧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出租车司机擅自改装计价器、绕道和乘客高收费的最新结果。
9月14日,交通局接到了市长的公开电话。黄先生的投诉反映出出租车要价高,走弯路。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综合执法大队立即立案调查,迅速核实情况,并根据投诉人反映情况。已转移相关监控,以核实所涉车辆是联运公司Ji az1410。2018年9月13日11点38分,司机马承宇驾驶吉阿兹1410出租车从机场前往命门。
1.根据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线索,执法人员怀疑该车在运行过程中非法使用快速钥匙,执法人员随后上路检查并扣押该车,然后将该车带到计价器检测中心对该车的计价器进行检测,并确认该车未经授权对计价器进行了改动。
第二,在找回汽车的gps行驶轨迹后,汽车在龙嘉机场拉了四名乘客后没有遵循合理的路线。司机行驶路线为机场高速公路-长春绕城高速公路-镜月收费站-世纪广场-东方高速公路-目的地,行驶里程约45公里,正常行驶路线约36公里。汽车司机马成彪涉嫌绕道行驶,超出正常路线9公里
3.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汽车司机马成彪在到达目的地后向乘客收取了170元车费,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15元。汽车司机被怀疑通过欺骗或威胁向乘客收取高额费用。针对目前存在的擅自更换计价器、绕道行驶、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向乘客收取高额费用等违法行为。一、鉴于违法行为的特别严重和恶劣性质,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吊销马成彪《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az1410的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活动。
2.向联运租赁公司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对51辆租赁车辆进行逐一自检和更换,并将自检结果报告给管理部。
3.要求公司收回汽车并终止合同。
4.将170元车费全额退还投诉人。
5.其他涉及的违法行为将移交给公安部门和质检部门。
标题:的哥当旅客面用牙签调计价器 被吊销从业资格证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8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