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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四川大凉山看到大雪封山,50万磅又脆又甜又丑的苹果无法收获。请帮助老人和孩子渡过难关!”最近,一篇涉及四川盐源苹果的网络营销帖子被该官员“打了耳光”。官方网站盐源县政府最近发表声明称,上述虚假帖子在网络平台上“恶意传播”。帖子内容不真实,是商家玩“伤心牌”谋取利益的不公平营销方式。

莫让不正当营销欺骗消费者

事实上,打“伤心牌”并不是这样。其他一些农产品、日用品和慈善基金都用这种方式“混”进了市场。从产品销售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策略;从社会诚信的角度来看,利用群众的同情心牟利是不恰当的。“悲剧性营销”违背了商业道德。恶意虚构的故事误导消费者,这对诚实的经营者不利。如果任其发展,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还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这种虚假宣传也违反了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服务信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要通过虚假交易或捏造用户评价进行虚假或误导性的商业宣传。

莫让不正当营销欺骗消费者

维护农产品之乡的品牌形象,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不放过不准确的“悲剧性营销”。为防止“悲伤营销”成为非法行为,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平台企业的连带责任,提高非法成本。同时,电子商务平台应履行其主要职责,加强调查和控制,并利用好技术手段来构筑安全的防线。公众也应该睁大眼睛,警惕被道德骗子和不法分子亵渎。

标题:莫让不正当营销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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