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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进一步发展,目前监管部门已将“保险+期货”等业务纳入相关考核指标。日前,中国证监会就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作为优化奖金指标的首要考核体系,并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和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进行了调整。

期货分类监管规定再修订“保险+期货”业务成加分项

南华期货总经理罗旭峰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家专业的期货经营机构,其经纪业务、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业务应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只能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需求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分类规则再次修订,增加了“机构客户日均头寸”和“保险+期货”两个项目,更具代表性和象征性。

期货分类监管规定再修订“保险+期货”业务成加分项

罗旭峰表示,期货市场源于实体经济的风险管理需求。作为一家专业的期货经营机构,其经纪业务、资产管理、风险管理业务和国际业务应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只有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期货公司的发展来看,所有的业务都服务于实体经济,但每一项都有自己的侧重点。例如,期货经纪业务覆盖面最广,风险管理业务服务最直接。另外两个项目,“机构客户平均每日头寸”和“‘保险+期货’业务”,更具代表性和象征性。此外,场外衍生品业务和现货业务是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最直接的起点,它们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期货分类监管规定再修订“保险+期货”业务成加分项

在《条例》中,合并了重复评估的奖金指标,对机构客户日均权益增长指标进行了修改和删除。同时,将机构客户的日均权益和日均客户权益合计指标进行合并,并考虑海外客户的利益,形成“加权调整后的日均客户权益”综合指标,其中自然人客户、境内法人客户和海外法人客户的权重系数分别为0.5、1和1.2,该指标的最高分为4分。

期货分类监管规定再修订“保险+期货”业务成加分项

此外,资产管理业务在期货市场的投资也包括在评估中。建立“资产管理产品日平均衍生权益”新指标,计算期货公司独立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的期货和期权交易保证金规模。该指标可以反映期货资产管理公司利用期货工具进行资产配置或风险管理的情况,最高分值为1分。

期货分类监管规定再修订“保险+期货”业务成加分项

“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起步较晚,劣势明显。过去几年,他们主要处于探索和试验阶段。”罗旭峰表示,去年以来,随着监管政策等因素的调整,期货行业的资产管理业务逐渐从“量”向“质”转变,相应的规模也有所下降。目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和私募股权基金都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为了在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期货公司必须专注于其独特的优势,即衍生品市场。《条例》将资产管理产品日均衍生权益作为奖励指标,引导期货公司重新定位,以衍生产品投资为突破口,努力发展具有期货公司特色的资产管理业务。

标题:期货分类监管规定再修订“保险+期货”业务成加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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