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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中国网财经新闻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关于疏通举报渠道,加强产能落后和非法置换产能调查的通知》。为依法推进落后产能,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增加产能,现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部际协调小组成员情况通知如下:

工信部: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

第一,顺畅的报道渠道

各地要整合现有信访渠道和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淘汰落后产能和替代产能举报平台,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流程,集中受理举报。举报渠道可以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和其他形式,在门户网站上向公众开放,并接受社会监督。

工信部: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

第二,加强报告和核查

要认真整理筛选报告信息,按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利用综合标准促进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意见》的工作分工,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不达标、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产能、违规制定和不严格执行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方案的报告进行限期检查。必须检查实名举报。在核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等行业专家的力量,提高工作的准确性。

工信部: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

第三,依法处置

根据核查结果,按职责分工,对未按期淘汰的落后产能技术和设备,督促企业主动拆除主要设备;暂时不具备拆迁条件的,采取停电、停水、拆除电厂、封存主要设备等方式,公开承诺不恢复生产,并在省人民政府或省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后达不到能耗、环保、质量和安全标准的产能,依法关闭、停业、关闭和取缔,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未按规定制定、公布和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方案的水泥和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应责令企业停止项目建设,已投产的应停止试生产,督促企业按规定制定和完善产能置换方案,并通知投资、节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等相关主管部门。

工信部: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

第四,实行共同处罚

充分发挥省级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行业与信息化、发展改革、金融、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金融监管、能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于未能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上发布,实行联合处罚和信用限制。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吊销(取消)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并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与企业相关的信息收集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工信部: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

畅通的举报渠道是淘汰落后产能、替代产能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完善申报、核查、处置、惩戒等工作制度,扎实推进相关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

标题:工信部: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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