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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网站发布了对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传媒)实际控制人肖的监管函(深交所中小板监管函[2018]150号)。
根据监管函,肖作为媒体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44.04%的股份。2018年7月27日,肖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层对此十分关注,及时向公司发出了关注函,要求公司在询问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认真回复,并要求肖积极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经过公司多次询问,仍未回复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肖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3条和第17.1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3条。对此,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并配合公司在2018年8月14日前做好回复。
标题:未就股份被冻结事项作出回复 印纪传媒实控人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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