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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8月3日电据中国政府网站报道,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了6个行政许可项目,国务院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和完善事后监督规则,并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加强宣传和解释,确保其落实到位。

据悉,11个行政许可和其他事项包括:企业集团的审批和登记;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业外商投资审批;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证书;进出渔港船舶签证;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初审;批准境内企业投资境外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初审;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备案;营业执照无效声明。

标题: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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