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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xi市发布了《Xi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Xi安将践行“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博采众长;坚持扎实的责任,齐心协力;坚持“五乱”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坚持“山水、林、湖、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加大保护力度,切实构筑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让秦岭回归“宁静、和谐、美丽”。
2019年至2021年,全面推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三包”和“一个目标”。
“三包”:即到2021年,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完善;确保从根本上遏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五乱”等突出问题;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科学信息监管的基本实现。
“一个目标”:到2021年,秦岭Xi段将基本实现“青山绿水绿坡”的总体目标。
三年保护行动计划
《Xi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保护机制、完善法制、组织整治“五乱”突出的环境问题、实施基础保护工程、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监督执法、加强社会参与等9个方面提出了30项重点任务。
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定期组织“复查”
1、完成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严格控制省市“全整治计划”,加快滞留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2.“举一反三”,完成“拉网”故障排除的整改。根据《Xi市秦岭北麓九类违法建筑整治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全市“拉网”调查发现的3035个涉嫌违法建筑点,实施销售数量管理,确保整治工作于2019年6月底完成。
3.定期组织实施“回顾”。按照《中共Xi市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i的重要指示“向后看”的工作部署》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向后看”监督检查,扩大专项整治的成效。
完善保护机制,共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4.明确秦岭保护机构的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构建权责明确、职能高效的管理保护体系。
5.建立沿线区县(高新区)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6、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沟通合作、协商处置、案件移送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立足当前,着眼于法制的长远完善
7.修订完善《Xi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8.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立足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立足人与自然的关系,统筹实施“多条例一体化”,重点修订和完善《Xi安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村镇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秦岭绿道建设规划》、《北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规划。
组织开展“五乱”,突出环境问题整治
9.严厉打击违章建筑。采取非现场检查、卫星遥感、随机验证等方式。一、对沿线各区县和高新区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监管,形成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售数量管理,并强制整改落实。
10、严厉打击毁林行为。严肃查处侵占林地、破坏林草、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做好森林资源监管工作,依法审批林地。
11、严厉打击乱挖滥挖行为。打击非法采矿、跨境采矿和破坏性采矿活动,查处非法采砂、取土、复垦等行为。促进保护区采矿权依法有序收回,禁止新的采矿权和探矿权审批。
12、严厉打击不加区别的行为。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组织农家乐专项治理,达到污水处理标准。
13、严厉打击乱猎行为。开展捕杀野生动植物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捕杀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餐馆、宾馆等场所的监管,遏制野生动植物销售和加工。
实施保护性基础工程,组织秦岭绿道建设
14、建设“数字秦岭”监管平台。启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2020年完成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一张图管理”。
15、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网格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搭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并与省级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对接,实现“正常巡山、网格化管理”。
16、加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生态红线的划定。完成秦岭北麓所有区县(高新区)生态保护红线调查和划定。
17.对鱼口鱼路进行综合治理。全面实施秦岭北麓Xi段鱼口峪路综合治理工程,到2021年完成36条鱼口峪主干道的治理。
18.加快秦岭绿道建设。根据《秦岭绿道建设规划》,秦岭绿道建设严格组织实施。
19、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制定《秦岭北麓人口迁移实施方案》,加快秦岭保护区生态迁移工作。
实施环境升级工程,围绕山路实施特色节点建设
20、实施环山公路沿线综合推广。根据《北秦岭环山路村口标准化管理标准与方法》和《北秦岭环山路两侧疗养院及裸墙改造升级方案》,将对环山路村口、疗养院及裸墙进行改造升级。
21、围绕山路实施特色节点建设。共有31个新的特色节点,其中呼延区9个,蓝田县8个,周至县14个。
22.推广“大花园、大果园、大公园”模式。2019年,蓝田县沿山12个镇完成绿化24225亩,完成绿化10219亩;长安区、虎邑区、周至县、高新区根据实际情况推广“大花园、大果园、大公园”的模式。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增强水土保持功能
23、实施秦岭生态保护区的退耕还林、草地、湿地和天然林保护。制定秦岭北麓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和秦岭北麓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增强水土保持功能。
24、实施秦岭珍稀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保护。根据《秦岭北麓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切实维护秦岭生物多样性。
25.实施《Xi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规划》。严格管理和恢复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到2021年,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系统和动态监测系统将初步投入运行。废弃矿山和关闭矿山综合治理率达到65%,土地复垦率达到75%。
加强监督执法,开展正常检查、巡查和执法
26、加强行业监管。对土地、矿山、森林、河流、水源、小水电站、公路、村庄、宾馆和民宅(农舍)、农业设施、安置点、建筑物(构筑物)、宗教场所、墓地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和执法。秦岭生态保护区,如发现问题,建立和改革。
27、开展电网巡查。落实《Xi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强化网格化成员职责,扎实开展网格化检查。
加强社会参与,疏通五个举报渠道
28、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建立Xi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充分发挥高校的智力优势;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秦岭生态保护。
29、实行群众监督机制。强化“曝光站”效能,疏通市纪委、市信访局、市城管局、Xi日报、Xi电视台五种举报渠道;规范问题交接、处理和编号销售程序,杜绝秦岭保护区违法建设。
30.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借助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各类秦岭保护宣传;利用每年的生态日、宣传周等活动,宣传和解释省、市秦岭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Xi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明确提出,要实现计划目标,必须提高政治地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追究责任,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严”(保护制度最严格、执法监督最严格、考核评估最严格、纪律问责最严格)。三年行动计划提出要提高政治地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强化政治责任,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循“定性、定量、标准、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六项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台账,细化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各项工作进展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和整改发现的问题,强制落实责任,严格问责;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将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的综合考核,作为年终评分的重要依据。
要把纪律和制度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章、纪律、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责任,全面运用监督和纪律的“四种形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实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终身责任制和“一案双查”制度,实行终身问责和责任追究,实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严”。
责任:吉爱玲
标题:Xi发布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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