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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日前,广州市名人孟浩向广州市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北京微播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即颤音公司)侵犯其肖像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60万元,原因是孟浩发现其个人照片被擅自用于颤音平台上为用户推广洗发水。
作为回应,负责颤音的人回应说,法院立案的通知还没有收到,这个有争议的视频已经被用户上传,并从货架上撤下。如有侵权,将按平台管理规定处理。
颤音公司看起来平静而无辜。有争议的视频是由用户上传的,这意味着它与我无关;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将按照平台管理规则处理,这不仅是一种回避,也是一种判断。也许它心里会感到委屈:我是怎么成为被告的?
颤音公司熟悉公共关系,对他们来说,内心的平静不是没有原因的。类似侵犯公民肖像权的事件比比皆是,刘德华和林志玲等人的广告铺天盖地。至于平台本身,可以说是用户上传的,但如果其他被禁止的内容是用户上传的,平台会否这样向有关行政部门解释呢?重要的是要知道,平台不仅仅是平台本身,还具有管理权限,平台不能只需要权利而不承担责任。
此外,这些公民侵犯肖像权的非法成本极低。不久前,娱乐明星林志玲因侵犯肖像权而胜诉,并获得5万元赔偿。一位律师朋友曾搜索过侵犯肖像权的案件,他说赔偿金额一般在3万至20万英镑之间。违法成本如此之低,这不是惩罚,这只是鼓励!
孟浩对广东人来说并不陌生。留着长发和胡须的孟浩是一个富有艺术风格的形象,对民生和公共利益有着巨大的影响。正如孟浩的律师许嵩所说,这个洗发水销售视频的广告目的和商业属性是显而易见的。通过利用名人效应来吸引游客,它与产品的推广相关联,从而达到对自己的品牌、产品和服务进行商业推广的目的。此外,这种洗发水产品还声称具有治疗白发的效果,所以这是一个让孟浩说出来的确切匹配。
在我看来,这正是本案的特点。与一般娱乐圈的名人代言广告不同,大众化的名人效应不仅在于其知名度,还在于其自身的声誉和可信度。
当然,商家可能会辩称,他们的广告策划人根本不了解孟浩,但孟浩的艺术风格与他们的产品完全吻合。目前还不清楚这是否是一个无意的损失,但无论如何,客观地说,这款洗发水产品所消费的不仅是孟浩的受欢迎程度,还有孟浩和相关单位的可信度。想象一下,对于普通人来说,对于一个具有治疗白发效果的产品,他们会相信娱乐明星的代言,或者是一个为民生和公共利益打鼓呐喊的名人的代言。人们会更倾向于相信孟浩害怕做任何虚假的宣传。
这并不是夸大任何特权,而是批评与有公众地位的名人进行商业宣传的不良行为。因此,应依法追究处罚。
(作者王泽初,广东省政府参事办公室特约研究员)
标题:网络侵权频发根在违法成本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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