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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北京市海淀法院11月2日判决。北京齐一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要求妙奇艺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50万元。几天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奇艺”字样引纠纷 爱奇艺诉妙奇艺不正当竞争索赔150万

原告齐一世纪公司、爱奇艺公司主张齐一世纪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8日。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齐一为公司名称,并先后获得齐一和爱奇艺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爱奇艺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27日。自2012年起,爱奇艺成为公司名称。齐一世纪公司以普通许可的形式将齐一和爱奇艺商标许可给爱奇艺公司,并允许他们以自己的名义维护自己的权利。近日,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发现,妙奇艺公司赞助并宣传了一项名为“功能性齐一艺术嘉年华”的教育文化娱乐活动。一方面,缪启一公司在其微信公众账户“功能齐一关伟”、微博“功能齐一市”以及微信、微博等媒体文章的宣传中,突出使用了“齐一市”字样。另一方面,2018年9月22日至10月7日,缪启一公司在四川成都举办了大型娱乐实体活动“功能性齐一城市艺术嘉年华”,并在活动现场多处突出齐一或齐一字样。一张单程票的价格从60元到340元不等。在9月21日活动正式开幕之前,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已经向妙奇艺公司及其他相关主体发出了侵权警告信。然而,苗琪宜公司在收到这封信后并没有停止侵权,在事件中仍然使用了“齐一市”的字样。

“奇艺”字样引纠纷 爱奇艺诉妙奇艺不正当竞争索赔150万

原告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认为,一方面,缪奇艺公司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的缪奇艺品牌名称与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拥有的齐一品牌名称相似,且双方均位于北京,更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另一方面,妙奇艺公司在其微博、微信等渠道上突出了“齐一”一词在宣传和推广齐一城市艺术嘉年华功能中的使用,以及此次活动的实际开展情况,其中服务来源和意义的区别是齐一,与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的齐一商标相同,与爱奇艺商标相似;苗琪宜公司在广告、组织商业展览、组织演出等中使用以上词语。,与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上述注册商标的批准使用类别相同或相似。第三,由于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的品牌名称和注册商标在全国都很有名,特别是在广告和组织文化娱乐等领域,妙奇艺公司应该让位而不是回避。因此,苗奇艺公司的苗奇艺品牌名称及其突出使用的“齐一市”字样很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将苗奇艺公司及其赞助活动误认为与齐一世纪公司、艾奇艺公司存在授权、许可、投资、合作等特定关系,容易导致误认或混淆。未经许可,妙奇艺公司擅自使用与齐一世纪公司和爱奇艺公司企业名称相似的文字,并在其广告和组织娱乐活动中突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奇艺”字样引纠纷 爱奇艺诉妙奇艺不正当竞争索赔150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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