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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记者杨娜)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5日正式向社会发布《北京市互联网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该文本将于11月1日起在北京推广使用。这是北京首次发布《北京互联网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

北京发布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近年来,北京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北京共有617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占全国电子商务平台总数的15.2%。2018年第一季度,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额达到1.07万亿元,同比增长11.3%。

同时,电子商务市场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一些网上商品交易平台的第三方合同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平台运营商与平台内运营商之间存在大量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条款;平台运营商通过合同协议故意减少自己的义务,实际上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北京发布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不符合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电子商务平台缺乏规范统一的合同文本。

据报道,官方发布的示范文本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和预付款制度,并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金额、管理、使用和退还方式;增加了信息检查监控系统,要求平台运营商积极建立检查监控系统,对平台运营商发布的信息进行监控;还建立了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机制,同意平台运营商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平台运营商进行质量监督。

北京发布首个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此外,还有空为合同双方商定的一些具体条款。例如,平台运营商和平台内运营商可以约定比示范文本更全面的保证金支付情况,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平台服务费的内容和收取标准,可以选择自己的分配方式,就分配问题达成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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