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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目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工商统一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的有关精神,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工商统一电价将再次下调10%。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我区一般工商及其他用电价格的通知》(新发改规[2000]
根据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般工商及其他类型电力销售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04215元(含税,下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输配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04215元。和田地区一般工商业用电及其他用电销售价格统一下调至全区调整水平。经调整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型电力销售价格为0.4087-0.4157元/千瓦时;一般工商及其他类型输配电价格为0.1667-0.1737元/千瓦时。
根据通知,由于水电增值税税率下调至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上网电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含税)=现行上网电价÷1.17×1.13。水电对标上网电价(含税)调整为0.227元/千瓦时,南方三州(包括乌什县、柯坪县和阿瓦提)调整为0.251元/千瓦时。同时,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批准的5万千瓦及以上“一厂一价”上网电价也将相应调整。
根据通知,国家电网克拉玛依供电公司和新疆义河电力有限公司将根据自治区的调价安排,继续实施第二批调价任务。生产建设兵团将研究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问题。
根据通知,各地发展改革委和电网企业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服务企业,确保新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所有相关的商业综合体、物业、办公楼及其他电力转让单位,应将今年新疆两次降价政策的红利以同等金额传递给最终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上述规定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工商统一电价下调是自治区2019年推出的第二批降价政策。结合第一批和第二批降价措施,新疆一般工商业和其他类型用电平均降低0.0657元/千瓦时,平均下降13.77%,超过全国平均下调10%的年度任务。预计每年可为全区81.3万个一般工商及其他类型用户节约用电10.93亿元。
下一步,新疆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家电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密切跟踪和加强研究,确保政策红利落地生根,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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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80245,。新疆将从2019年7月1日起下调工商总电价。2019-06-24 11:02:54,. 204433,.纪爱玲
标题:从7月1日起,新疆将在2019年降低一般工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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