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的指导意见》(石国朱坚[2020]38号)精神, 以及陕西、xi安监局2020年3月9日发布的《关于延长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在Xi高新区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报告截止时间将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编者:纪爱玲
31740617,。Xi高新区延长了2019年个体工商户年报。2020-03-12 13:42:56,. 204433,.纪爱玲
标题:Xi高新区延长2019年个体工商户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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