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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网站,今天上午,商务部宣布,2019年3月4日,收到宁夏紫光天华蛋氨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蛋氨酸行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要求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蛋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根据复审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商务部决定自2019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蛋氨酸进行反倾销调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的蛋氨酸产量占中国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同期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关于国内产业申请反倾销调查的规定。同时,申请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要求的内容和相关证据。
据商务部贸易救济与调查局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已对原产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日本的进口蛋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调查确认,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伤调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据报道,蛋氨酸是畜禽生长必需的氨基酸之一,是生物合成蛋白的“骨架”氨基酸,广泛应用于动物饲料、医药和食品中。
标题:商务部对原产于新加坡等国进口甲硫氨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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