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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证券日报》记者3月25日获悉,近日,在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全面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召开了证券公司科技板块投资者教育专题培训会议。来自90多家证券公司的近200名教育联系人和业务培训讲师参加了培训。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对证券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和科技板块适当性管理提出了要求。
本次培训的目的是使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和理解设立科技局和试点注册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充分掌握业务知识,认真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做好严格细致的业务准备。培训安排的重点是如何理解科技板块的定位,如何参与科技板块的股票交易,如何识别投资风险,如何进一步规范投资者教育和科技板块适当性管理的要求。
培训中强调,成立科技局、试行注册制度是一件大事,第一个重点是做好风险防控工作。证券公司作为会员,应严格开放投资者的交易权限,做好适当性管理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特别是交易规则的解释和风险事项的披露,继续以“走近科技,与你我同行”为主题,开展专门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科技股交易。 为成立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规范细致地试行注册制度做好市场准备,为这项重大改革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此前发布的《关于科技股投资者教育和适宜性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会员应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股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技股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参与科技股交易(包括发行和认购)的投资者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技股交易。
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设科技股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在申请权限开放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资产不低于每天5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整合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科技股交易的机构投资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条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监督检查投资者教育和科技板块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会员应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对违反科学技术委员会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会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标题:券商要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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