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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24日在中国发展论坛2019年年会上表示,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开放金融业有五点考虑。其中,入境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施。为推动“非名单进入”的实施,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黑名单”以外的领域和业务。

易纲:推动落实金融业“非禁即入”进一步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

相互合作与协调

易纲说,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不断加快,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总体水平还不高,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鉴于目前金融开放水平仍需提高,应考虑以下五点。

一是坚持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相互合作、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应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格、业务范围、许可证数量等方面对中资和外资机构实行相同的监管要求和标准。,以更透明、更国际化的方式平等对待境内外金融机构。开放金融市场,要进一步连接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港通和深港通。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充分发挥汇率作为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易纲:推动落实金融业“非禁即入”进一步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

二是全面实施入境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推动“非名单进入”的实施,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均可依法平等进入“黑名单”以外的领域和业务。

第三,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系统性和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尽可能用相似的金融业务规则“合并相似的项目”。

第四,改善商业环境。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流程的透明度和效率。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与协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使规则简单透明。

第五,完善金融监管。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必须持许可证经营,并接受监管。在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完善的金融监管使监管能力与开放程度相匹配。

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易纲强调,金融业的开放本身并不是金融风险的根源,但开放过程可能会增加金融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因此不断完善需要一个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今后,我们要适应金融业日益提高的开放水平,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协调配合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政策出台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第二,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监管框架。进一步发挥货币政策的反周期调节作用,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不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金融市场实时监控,阻断跨市场、跨地区、跨境风险传染。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我们将实时动态监控在线和离线、国际和国内资本流动。第四,完善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探索以存款保险为平台,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机构合法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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