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841字,读完约5分钟
本报第一财经记者独家获悉,近日,由京沪线空运输销售代理协会联合起草的提案已提交民航总局,希望修改民航总局(2016)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改革现行代理收费政策,放宽价格和服务收费控制。
这一提议与2016年实施的机票代理新政策密切相关,也揭示了近两年国内机票代理行业洗牌的现实。尽管国内5000亿元的机票市场仍然巨大,但在实施“机票代换新政”后,过去依赖来回模式代理费生存的机票代理商越来越少。
华北有一千多张票被关闭
所谓民航局发(2016)6号文件,是指民航局2016年发布的《关于国内航空公司空客运销售代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航空公司空运输企业委托销售代理销售国内机票,必须合理确定。
对机票代理商来说,最大的变化是赚取收入的方式已经从每售出一张机票获得一定的回扣转变为每售出一张机票给予一定的固定奖励。
自2016年7月起,空航空公司相继改变了向机票代理商支付代理费的方式,这种方式基于航段数量和不同的配额标准,并参考销售空间的水平。例如,以三大国有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和厦门航空公司为首的第一梯队拥有40%(含)至20%的机票折扣。每个航段的代理费是10元,经济舱的全价机票是20%(含)。费用是15元;深圳航空、山东航空、四川航空等第二梯队在不同的销售档次上增加了5~10元。
这些变化使得许多机票代理商陷入入不敷出的尴尬境地。
记者咨询了包括太田航空在内的多家机票代理商。如果一张票是通过呼叫中心出售的,那么运营商、票务、票递送成本、售后服务和预付成本,以及租金、水电、电话费、员工、税收等都是如此。扣除成本后,门票的直接销售成本将达到17元,即使在网上销售,成本也将达到14~16元,比占门票销售市场90%以上的门票低30 ~ 20%
代理行协会的建议还指出,近年来,由于中国民航运输业代理费政策的调整,整个行业陷入了困境。在华北地区,约有1000家客户服务企业因收入不足造成严重亏损而被迫关闭并退出市场,约有3万人失业(约占华北地区客户服务企业总数的40%,且仍在发酵中)。那些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人正在挣扎。为了保持客户和服务的连续性,补贴几乎不用原始储蓄或融资就能维持。
或者向消费者收取服务费
据记者了解,目前还健在的机票代理商,除了依靠销售保险(如果旅客在ota或代理处购买机票,并方便地购买该代理处提供的航空保险,该代理处可以获得的返利可达90%以上),或者通过仍有代理费的国际机票(一些洲际航线的两个舱位售出后可以返还10%),很多都在试图向旅行社或旅游管理转型。
一位在该地区相对较大的国内机票代理商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航空公司收取的固定手续费只能占收入的25%,更多的利润来自保险、前排座位选择、机场优先频道、酒店和邮轮等增值产品的销售,尤其是保险收入是一个很大的收入。然而,有一种风险是,许多收费将被政策忽视,因为6号文件规定,“销售代理不得向乘客收取除票价之外的任何服务费”,但这一“除票价之外的服务费”所指的服务范围相当模糊。
“例如,在消费者预订机票之后,一些人需要发送机票(旅行路线),一些人需要上下飞机,一些人需要办理登机牌、行李托运和其他相关的延伸服务。代理企业可以不断扩大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但服务是有成本的,代理企业不能根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按照市场经济的有偿服务规则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因此,在上述建议中,建议销售机构向消费者收取每张门票价格的3%~4%(约30~4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如果您需要提供相关的延伸服务,您可以根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与被服务方协商收取服务费,消费者将自愿选择服务提供商。如果您不愿意选择为购票支付服务费的代理商,您也可以选择在空航空公司销售平台购买机票,该平台不收取服务费,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按照市场规则受市场调节。
据记者了解,民航总局运输司已收到这一建议,但尚未做出答复。
“从目前的分销模式来看,航空公司空公司不可能完全摆脱代理商的帮助来销售机票。服务好、客户资源硬、特殊区域渠道强的机票代理商仍有机会。”一位知情人向记者指出。
据记者了解,目前,除了代理费额度外,一些航空公司已经开始不同程度地奖励拥有硬客户资源和强大特殊区域渠道的机票代理商。例如,对于具有特定客户(如政府客户)销售能力的代理商,将给予他们额外的奖励积分(可以兑换成免费预订机票),或者对于已经获得旅游管理代理资格的代理商,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机票后将给予奖励。
标题:华北千余家航空票代关门:生存空间缩小 票代正衰微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1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