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194字,读完约3分钟

家里有梧桐树,还有凤凰可以居住。

随着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持续下降,以及欧美和新兴经济体在吸引外资方面的竞争,中国也呈现出吸引外资的新“磁石”。

几天前,外商投资法草案被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把它概括为“一部促进和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

完成磁性升级并更新法律体系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为了消除外国的担忧和吸引外国投资,法治保障的开放政策是一个关键的“磁铁”。

1978年12月,邓小平明确提议制定《外国投资法》。后来颁布的《三外资法》推动中国从零开始吸引外资,在短短40年间积累了2.1万亿美元的规模。

在此期间,中国不断完善其开放度和法律保障体系,并通过“磁力”提升外商投资中国的动力。

199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后,中国利用外资多年来一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2001年,当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外资进入的时间窗口再次迅速打开。

在现有法律体系滞后、难以适应新的吸引外资需求的情况下,用《外商投资法》取代《外商投资法》意味着中国又一次完成了吸引外资磁石的在线升级,这显然将释放进一步对外开放的信号。

专注于磁性转型,优化业务环境

除了法治的保障,40年前,中国反对外资的“磁力”还来自两个“磁铁”:一是巨大的市场潜力,二是低廉的生产成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拥有约4亿中等收入群体,巨大的国内市场和完整的产业体系。第一个磁铁的吸附效果会更明显。

然而,随着土地、劳动力和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环保要求的日益严格,第二块磁石的吸引力正在逐渐下降。

随着简单的优惠政策越来越难以制造“成本萧条”,外商在华投资的吸引力将越来越来自于商业环境的优化。

这部外国投资法侧重于实施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政策,明确要求创造一个稳定、透明、可预测和公平的市场环境。

这意味着,着眼于创造世界一流商业环境的开放目标,中国在制度保障方面做得很好,走出了“第一步”。

内化磁效应推动国内改革

从深圳等经济特区到沿海和内陆中心城市,从单边开放到与世贸组织成员在国际规则下的相互开放...

在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对外开放过程中,中国获得的一个重要经验是,以法治为保障的对外开放不仅可以推动资本由外向内流动,还可以推动中国经济“内部实力”由低到高的升级。

目前,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已逐渐成为国际公认的经济贸易规则,这种被认为可以大大提高市场开放程度的外资管理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在《总则》第一章中,提请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将根据国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外资平等待遇不仅将中国的经营环境与国际接轨,增强吸引外资的“磁力”,也将迫使中国企业在公平竞争中转型升级,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标题:(两会观察)外商投资法将成中国引资新“磁铁”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12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