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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草案于8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制定《外商投资法》是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全面开放新格局形成的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为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提供法律保障
8日下午,人民大会堂。
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外国投资法草案摆在近3000名NPC代表面前。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决策部署,对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统一内外资法、制定新的外资基本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解释外资法草案时说。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和建立新的开放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健全的法治作保障。
回顾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召开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创了中国立法开放的新局面。此后,先后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企业法》,共同形成了《外商投资三法》,为中国吸收外资奠定了法律基础。
40年来,中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扩大。1991年实际利用外资43.7亿美元,2000年407.2亿美元,2012年1210.7亿美元,2018年1349.7亿美元,居世界第二位。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约96万家。
在新的时代和新的征程中,对外开放应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新形势下,《三外资法》难以适应新时期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迫切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外资基本法来取代《三外资法》。
《外商投资法》草案突出了积极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主调,坚持了外商投资基本法的定位,坚持了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的衔接,坚持了国内外投资的一致性……总结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确立了中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在实践中,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积累了一系列经验,包括投资服务、鼓励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政策等。外资法草案充分吸收了这些经验成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副教授赵炳浩说。
“我们通过了国家立法,以显示我们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愿。”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戴立忠代表表示,通过完善法律体系,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测的经营环境,这发出了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明确信号。
表现出积极对外开放的新态度
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法》,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实施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政策,保护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营造法制化、国际化和便利化的经营环境。
这将是外国投资的“促进法”和“保护法”
外资法草案共有6章41条。其中,有两个特别章节,“投资促进”和“投资保护”,共18条,占草案的很大一部分。
国家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确保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专家普遍认为,草案致力于营造世界一流的商业环境,以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对外商投资活动的保护,提高外商投资工作的法制化水平。
建立新时期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四梁八柱”
《外商投资法》将是新形势下外商投资活动的一部全面而基本的法律规范,也将是外商投资领域的一部主导性法律。
可以看出,草案主要确立了外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和规则,既满足了当前的实际需要,也为空进一步深化改革留有余地德勤中国副总裁蒋英表示,草案还注重与国际规则接轨,力求建立一个既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外资法律体系。
坚持“内外资一致”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入境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运用国家各项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国家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草案规定了促进内外资企业规则统一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若干内容。
“这些规定将有效地促进创造一个公平和透明的市场环境,这不仅将使外国投资更加‘无忧无虑’,而且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市场竞争,表现出中国积极对外开放的新态度。”赵冰浩说道。
在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中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改革开放40年的重要启示是: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
展望未来,为了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利用好机遇,扩大开放。推进改革,推动创新,促进发展王晨说道。
标题:外商投资立法:彰显中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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