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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用户李先生告诉记者,他遇到了这样一件事:“家中的中老年人被售货员骗了,存单变成了保单。”在这个家庭连续四年每年支付1万元的费用后,他们意识到这实际上是一项需要20年分期偿还的政策。在权利保护和上诉中,监管当局要求自己提供有效的证据,如相应的录音。最后,李先生发现合同有重大漏洞。经过多次波折,他得以归还四年内支付的本金。令人费解的是,这样一份存在重大漏洞的合同已经正常履行了四年,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研究人员发现,自2013年以来,联合人寿的许多分支机构都收到了中国保监会的罚款。直到2019年,其北京销售中心仍因销售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而被点名罚款。
存单变更政策
投资者网络的研究员表示,有不少用户想通过银行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但最终被销售人员说服购买保险产品。在这些用户群体中,老年人占很大比例。由于保险产品的条款复杂,老年人很难在短时间内区分两者的区别。当他们遇到“不可靠”的销售人员时,误解购买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李先生说,大约四年前,当家里的老人去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一位工作人员热情地推出了一种“理财产品”,利率比其他产品高,约为5%。因为家里的老人不知道这个“产品”和其他银行理财产品的区别,他们选择这个产品是因为利率高和低。四年来,李先生一直认为合同应该像那个推销员当时说的那样。理财产品在五年期满后直接带息取回。因此,根据要求,4年内每年支付1万元。直到2018年年中,由于国内其他存单的类似情况,我才意识到产品可能也有问题。最后,李先生发现这其实是友联人寿的分红保险。李先生说,经过详细了解,他意识到分红保险不是如业务员所说的五年后直接归还本金和利息,而是
研究人员获悉,与联合人寿保险有业务往来的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记者进行了实地考察,确实有销售人员在银行销售保险产品。销售人员主要销售银行自身的理财产品和合作保险产品,而保险产品主要是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在产品介绍中,保险产品的高利率是令人兴奋的,但是如果用户不区分支付方式和保险的到期日,
合规性受到质疑
李先生合同中最大的问题是被保险人不知道也不同意。李先生说,合同中的大部分信息都是由业务员直接填写的,保单是由作为被保险人的母亲签字的,但他并不知道保单的内容,保单“有效”了四年。关于在被保险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投资者网络”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著名维权人士黄博士。黄医生说,这种类型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李先生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家中的老年人没有代理权,也没有受到他的委托。如果以他的名义签署的合同要生效,就应该得到他的批准。如果他同意了,
至于为什么联合人寿保险公司从未发现合同有任何异常,记者向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发送了一封调查信进行核实。截至2月22日,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事实上,联合人寿保险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多次收到监管机构的罚款。2019年2月15日,联合人寿北京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过程中欺诈投保人,被北京市监管局罚款。30万元;2018年初,联合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被北京监管局罚款40万元;2017年5月,宁夏分行还因“欺骗被保险人”被罚款20万元。同年3月,辽宁本溪公司也因同样原因被辽宁保监局罚款5万元。
为什么公司总是因为同样的原因而“倒下”?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保险销售人员可以通过隐藏关键信息来达到顺利销售保险的目的。由于保险合同的条款复杂多样,人们通常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出自己的判断,只能依靠销售人员的解释。如果他们遇到不专业的销售人员,很容易引起误解。
在这次事件中,李先生说,虽然这次他成功地追回了本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更多有类似情况的用户没能追回错误的保险金。李先生说:“我不否认那些好的保险产品,但我认为销售方法需要诚实。”。
在业绩起伏的背后
标题:“存单变保单” 合众人寿现“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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