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中市召开《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领导介绍了《条例》的主要情况,并就《条例》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亮点等回答了提问。
《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今年8月29日经吴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次通过,并于9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五章四十九条,包括总则、行为准则、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其中,第二章主要从公共礼仪、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交通文明、社区文明、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文明、鼓励和倡导等方面对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
《条例》符合吴中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是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和社区管理。《条例》反映了群众十分关注的不文明行为,如机动车不礼貌行人、随意骑旧踏板车、乱扔垃圾、骚扰宠物、扰乱社区秩序和乱飞乱收费等。同时,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法律法规,拓展了生态文明、网络文明和家庭文明的内容,纳入了合理医疗、爱国卫生、全民健身和全民阅读的要求。
责任:吉爱玲
31656801.《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纪爱玲
标题:《吴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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