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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人大已授权国务院在2019年提前发布新的地方政府债务上限1.39万亿元,包括新的一般债务上限5800亿元和新的特殊债务上限8100亿元。特种债券的大规模发行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此举会导致财政赤字扩大吗?如何防范风险?

新增专项债绝非“大水漫灌”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一般债务和特殊债务。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无收入的公益事业由发行普通债券的地方政府出资,普通债券主要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计入赤字;有一定收入的公益事业,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筹集资金,用相应的政府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不得计入赤字。可以看出,这两种债务在预算口径、债务偿还来源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特别债券与特定项目相对应,以特定收入偿还,重点是稳定投资、弥补不足和促进消费。

新增专项债绝非“大水漫灌”

在资金使用方面,财政部要求各地做好资金投入安排,依法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的一部分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扶贫搬迁、基础设施、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决策安排。这充分说明特殊债券注重准确投资和有效投资,而不是“泛滥”。

新增专项债绝非“大水漫灌”

当然,在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借贷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坚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如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法定预算约束,严格禁止非法或变相借贷。这些措施是积极的财政政策所固有的。

新增专项债绝非“大水漫灌”

当前,积极财政政策应发挥更好的作用,除了“强化”之外,还应注重“提高效率”,即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避免低效和无效支出。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减税、减费和经济放缓带来的收入和支出压力。目前,小微企业包容性减税措施已经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即将发行。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反周期调整,将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作用,更有效地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者:曾金华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标题:新增专项债绝非“大水漫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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