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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1月18日报道称,该公司今天收到了湖南证监局的警告信。根据该函,广电媒体的子公司湖南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向网控集团转让人民币9000万元,后者于当年12月全部返还。当时公司董事长龙、总经理分别被任命为网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广电传媒还涉及业绩预测修正的滞后和盈亏性质的变化。2018年1月31日,广电媒体披露了其业绩预测。预计2017年净利润为2600万元至39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14日,披露了修订后的公告,修订后的净利润为-4.4亿元至-4.8亿元。同一天披露的业绩报告预测,2017年的净利润约为-4.65亿元。
综上所述,湖南省证监局已制定监管措施,向广电媒体及其相关人员发出警示函。
标题:电广传媒收湖南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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