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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本可以暂时把车停在社区的地下室,但大量停车位在突然被禁止后被锁上了。从很多渠道了解到,小区地下室近90%的车位已经售出,需要签订二手车位协议才能购买车位。
禁止车主的车辆进入小区地下室停车
天朗玉湖社区一期位于Xi市凤城八路与明光路交叉口西南角。社区的地下车库有数百个停车位,可以由业主临时停放。“大约两周前,社区的地下车库突然改变了门禁系统,我们临时停放的汽车被禁止进入地下室。”据业主张先生介绍,开发商在前期将部分车位卖给了业主,其余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一些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已经暂时把车停在了地下室的停车位上。
没持续多久。“2018年初,一些人在很多停车位上安装了地锁,停车位突然紧张起来,但当时他们发出通知,说有70个临时停车位是留给车主的。”张先生说,今年1月初,车库更换了门禁系统。“现在车主的车根本进不去。”一度,许多车主停车成了一个问题。
业主在购买停车位时必须签署二手停车协议
事实上,当停车位在2018年初变得紧张时,一些业主想要购买地下车库停车位。谁知道,当他们购买时,他们发现他们签署了“二手车停车位购买协议”。“我们社区的地下停车位早在2016年就有了。它们都是当年被一家公司收购的。”根据业主的理解,是同一个公司——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集团“覆盖剩余的停车位”并锁定停车位。
“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应当优先供小区业主停车。”业主直截了当地说,当开发商把停车位卖给业主时,价格还比较低,现在他们又想买停车位,不仅要交"二手"服务费,而且价格比以前高得多。
一些业主向记者出示了合同。与一般认购协议不同,该停车位认购协议签署了两次。据业主称,社区地下停车位的销售是由开发商的外部销售公司进行的。2018年,一些社区业主购买了停车位。起初,他们签署了一份地下停车位认购协议,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但随后销售公司通知业主重新签署合同。这份合同变成了一份地下二手停车位协议,之前的2万元定金变成了服务费。
社区地下室近90%的停车位已经售出
昨天上午,记者以业主身份来到天朗玉湖小区物业中心。物业经理张亚峰表示,锁定停车位是开发商的事,他们的物业只负责物业服务,不考虑停车位的销售。然而,在业主的不断询问下,他打了一个电话,说他联系了开发商进行解释。
不久之后,一个女人来了,但是她的身份和张经理之前说的不一样。"我们公司在这个社区买了商店,所以我们也是社区业主."这名妇女名叫任,自称是经济发展集团的一名工作人员。她介绍说,2017年底,当社区的停车位无法出售,开发商被清算时,他们的公司收购了所有剩余的停车位。“这里有460多个地下车库。我们公司买了400个停车位。”任女士说,虽然她的公司购买了大量停车位,但这些停车位是合理的,并且完全符合各种法律法规。
关于二手车车位的价格,任女士表示,公司的车位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动态调整的,销售没有增加。“我们已经办了这些车位的产权证,现在卖是正常的。”她说,对于外部销售,买家可以是社区所有者或社区所有者以外的任何人。当然,他们也免费提供一些停车位,供车主临时停车。
记者询问了财产法。第74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和车库应首先满足该区域业主的需求。”
「我们的社区约有一千六百个住户,入住率超过百分之九十。」据业主说,小区的停车位明显不足,现在400个停车位全部卖给一家公司,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
>。>。地方法规链接
Xi宝安区物业管理条例:停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Xi宝安区物业管理条例》第8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和车库应首先满足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求,其所有权由双方通过出售、分红或租赁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依附或出租的停车位和车库的相关信息。
此外,为规范停车位开发、车库销售和租赁行为,维护停车位、车库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Xi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Xi市物价局于2011年8月2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和车库出租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企业应按购买顺序出售停车位和车库;当车位比例不超过1: 1时,应按每个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和车库的原则出售;未售出的停车位和车库由开发建设单位租赁经营;停车位、车库销售和租赁价格应清楚标明。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和租赁前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明码标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价格清单,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督,并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
标题:小区460多个车位被一家公司买走400个 业主们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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