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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北京,2018年1月1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了《河南省银监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余音保殷鉴汾桷字[2018]7号)。

根据该决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朱天舒,该支行存在贷后监管不到位、部分流动资金贷款非法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事实。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4]57号)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河南省银监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绿城支行处以5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标题:部分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开发企业 建行郑州绿城支行被罚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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