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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刘洋)今天(23日)上午,马女士和朱女士在北京一家银行柜台通过“案件支付管家”服务,从“案件支付电子专用账户”中取出拖欠一年多的工资。据介绍,这是北京朝阳法院与银行合作建立的“案件管家”制度,在中国尚属首例。北京朝阳法院表示,该系统已经试用了三个多月,法院共收发案件8949件,金额1.38亿元。
党组成员、朝阳法院副院长李茂介绍,2016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案件17600件,涉案金额25.2亿元;2017年,共收发案件20575件,金额36亿元;2018年1月至9月,共收发案件18466件,金额34.5亿元,同比增长30%。为了提高案件管理的规范性、支付的效率和收款的便利性,从2018年3月起,朝阳法院开始与银行协商,通过引入金融服务来提高案件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今年7月19日,朝阳法院与某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即案件资金到位后,将案件资金转入申请人的“案件资金电子账户”,同时短信通知申请人。案件到达电子专用账户后,按照活期存款计息,当事人可以到银行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开户、资金归集或转账。
李茂介绍说,截至10月22日,“案件经理”已受审3个多月,协助朝阳法院收发案件8949件,金额1.38亿元,其中通过“案件电子账户”发出案件2123件,金额1934.6万元。已有1696名受助人实际退出基金,收款网点遍布全国,最远的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主任岳洋表示,希望“案件管家”不断完善,成为一种可复制、可扩展的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
标题:北京朝阳法院建首例“案款管家”3个月发放执行款1.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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