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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财经9月21日电(记者孙见习记者)近日,苏州银行宿迁市洋河支行客户经理徐与、一起伪造材料,办理了一起虚假“公务贷款”挪用银行贷款资金归自己和他人使用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700万元。
9月19日,该案最后一个涉案人陈敏的刑事判决在判决文件网上公布。到目前为止,整个案件已经浮出水面。
据悉,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苏州银行洋河支行员工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刻制宿城区政府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宿城区中阳镇公章,伪造他人的收入证明、公积金存单等。,从洋河支行到100多名不具备公务员等身份的借款人办理虚假“业务贷款”,大部分挪用资金被徐等人分享,只有一小部分在贷款到期前归还银行。
宿迁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徐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张涛因挪用资金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监禁;陈敏因挪用资金被判处一年监禁。同时,责令徐停止挪用2280.83万元未归还资金。
据《判断文件网》中国网银记者公布的统计数据,近两年来,银行内部员工贪污、挪用、盗窃、挪用资金案件8起,涉案金额5273万元,其中农业银行2家,邮政储蓄银行2家,工商银行1家,苏州银行1家,上饶银行1家,兰考农村商业银行1家。
“银行业发生案件的概率并不比其他行业高。这是因为两点:一是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备,二是银行自身的内部控制措施比较到位。”北京东岩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告诉中国网络金融。
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内控合规官认为,加强银行家的合规意识,加大合规意识的教育和培训,让银行家自觉树立合规意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标题:银行职员职务犯罪再添一起 苏州银行一客户经理骗贷超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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