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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以打击酒类食品违法行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检查了12813家酒类食品生产经营者,查处了1356家非法生产经营者,捣毁了4个假冒伪劣窝点,取缔了9个小酒类作坊。
据报道,2018年4月至8月,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酒类食品专项检查。这次行动准确地打击了非法活动,如“黑作坊”和“黑窝点”的无证生产和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过度使用食品添加剂。
同时,专项行动还责令4家企业停产停业,向公安机关移交了8起案件,查获了价值256.66万元的假冒茅台、五粮液、国窖、西丰、剑南春等知名品牌白酒。一些案件仍在调查中。
随着双年节的临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酒类食品时,应持完整的证明到正规企业购买,并保留购买单据。注意标签信息(包括名称、酒精含量、成分列表、生产商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等)。)购买酒类时。白酒应无色透明,无悬浮固体和沉淀物。购买进口酒类食品时,注意检查酒瓶上是否有中文标签,并要求经营者提供海关进口报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标题:陕西酒类食品专项稽查行动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者135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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