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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18日公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贵港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贵港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银监发[2018]1号)。

根据书面决定,中国农业银行贵港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钟锦田,该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被挪用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贵港银监分局对中国农业银行贵港分行处以4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

标题: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贷款被挪用 农行贵港分行被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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