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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确定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的配套措施,从10月1日起,基本税额减免标准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此外,在扣除基本成本标准的基础上,从教育、医疗、养老等六个方面扣除群众应纳税所得额,确保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负。会议认为,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我国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
税收“起点”将从10月1日起如期调整
8月31日,修订后的新税法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个人税法将进一步减轻群众的税收负担,增加居民的实际收入。这是一个巨大的政策红包,但打开它的方式也极其重要。昨天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实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政策,从3500元调整到5000元,并从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实施,让真正的红包尽快落到老百姓的口袋里。
税收“起点”是首先要调整的,这样普通老百姓就可以提前享受减税红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首次实施“起征点”反映了税法修改的初衷。
刘尚希1:提前到10月1日实施“起征点”,目的是让更多的人现在享受减税优惠。这是前所未有的特殊规定,也体现了税法修改的初衷,即让普通百姓尽快受益。
8月31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立华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将大大降低个税纳税人的比例。
程丽华1:在基本成本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5000元的基础上,修改后城镇就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纳税比例将从44%降低到15%。
财税专家:你不能把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混为一谈
针对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最近网上有一种说法,虽然个人所得税的“门槛”提高了,但收入却下降了。根据网上流传的计算方法,提高“门槛”后,个人缴纳的税款减少到0元,但社保扣款是根据实际工资支付的,实际工资比调整前低很多。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玲认为,网上传输的计算方法显然是错误的。
褚福玲:社会保险费是按工资收取的。有两种工资支付方式:一种是针对个人的,纳税是基于个人上一年的平均工资。企业通常按工资总额支付,并且有一个间隔。它们是依法收集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存在过度收集的问题。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网民们的误解是社会保障与个人所得税混淆了。
刘尚希2:支付社会保障不应等同于纳税。他们的本性不同。缴纳社会保障与个人利益直接相关,而缴纳个人所得税与个人没有直接关系,因为税收是用来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要只看你面前有多少钱,你应该看看长期账户。
特别减税将充分考虑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除基本成本扣除标准外,此次税法修订还增加了6项特殊附加扣除,分别用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养老费用。具体的扣除方法方向已经明确,细则将在新税法实施条例中找到。刘尚希认为,扣除方法将充分考虑公平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会议强调,该国有许多积累的养老金余额,可以确保及时和全额支付。在社会保障征缴机构改革到位之前,现行征缴政策应保持不变,同时应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障费率,确保企业负担总体上不增加,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期待更好。
会议决定完善政策,确保风险投资基金的总体税负不增加;部署打造“双创新”升级版,提升就业驱动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活力。
标题:个税“起征点”率先调整 让百姓提前享受减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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