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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显示,《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发布后,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至此,改革的组织协调机制基本建立,涉农资金管理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初步完善,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结果
(一)精心部署,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一是2018年初,财政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家草原局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协商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下达、预算执行、绩效评估等各个环节落实改革任务。通过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明确改革要求,深入阐释“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引导各地准确把握改革路径和要求。第二,2018年7月,财政部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水利部和国家森林和草原局成立了改革监督协调小组,对各地改革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2018年以来,财政部先后赴广东、湖北、湖南、云南、青海、甘肃等地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涉农资金整合推进情况,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定期向各地调度推进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情况,密切关注工作进展,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措施不fall/きだよ 0。
(2)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实现涉农资金在行业内的整合。
一是优化涉农资金管理体制。继续整合合并涉农项目,同时清理、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进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源头的整合。第二,合理划分任务清单。2018年初,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科学地制定了确保农村振兴工作提前实施的任务清单,统筹考虑,与资金分配协调推进。第三,完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改革要求,财政部出台了《林业改革发展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水利发展基金绩效考核办法》、《扶贫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绩效管理制度。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体系,优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加强协调合作,深度优化涉农资金在产业间的整合。
一是全面实施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的意见》。同年,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启动了试点项目。2017年,试点项目在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面启动实施。2018年3月,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要求推进试点,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二是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推进涉农资金在产业间的实质性整合。根据要求,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原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改造项目和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责纳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目前,根据机构改革的进展,财政部与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正在从源头上加强全面整合。
(4)完善政策体系,按照法律法规推进涉农资金整合。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根据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涉农资金中的每一笔资金都对应一种管理方式,实现了“管钱、管人、管事”的系统。二是继续推进审批权限下放。目前,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其他涉农资金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同时,要求省级部门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强化基层统筹涉农资金使用的责任。第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近年来,财政部重视加强涉农资金事前和事中监管,通过多种形式安排了相关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大力推进信息公开,督促各地完善公告制度,让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2018年,财政部探索建立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基于动态监控平台的扶贫资金总账户,实行精细化管理。
(五)开展改革监督“回头看”。
根据中央改革办公室的有关要求,2018年,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涉农资金的整体整合进行监管。成立了由财政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和农村事务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和草地局等部门组成的重点检查组,对9个重点省份进行检查。目前,财政部已牵头根据地方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起草检查报告,并已按程序上报中央改革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推进涉农资金整体整合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涉农资金“九龙治水”问题没有根本改变,部分地区涉农资金总体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任务清单划分机制的科学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标题:财政部:推进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 督促未出方案省份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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