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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了解到,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重点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出台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55项措施。
《意见》着眼于解决制约广西民营经济发展的不足,从与民营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八个方面提出了减轻税费负担、提高金融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优化政府环境、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等44项措施和意见。从加强民营经济领导的角度,提出了提高政治地位、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11项措施。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区民营经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民营经济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以上。投资以年均14%以上的速度增长,私营经济增加了100多万城市就业人口;到2025年,全区民营经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以上,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以上,民营经济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6%以上,民间资本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
《意见》中有关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任务更加具体,提出了200多项具体任务,明确了各责任单位;支持私营经济发展的资金更加充裕,对32个工作或活动给予了明确的财政支持。从2019年到2020年,每年将筹集200多亿元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机制比较健全,建议建立或完善39个工作机制和制度;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载体较多,建议自治区每年举办或开展近50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活动和会议;联系和服务私营企业的范围更广。建议自治区、市、县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CPPCC领导班子成员建立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的工作制度,明确每位领导干部要联系服务3家以上民营企业和3家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
标题:广西推出进一步发展壮大民营经济55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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