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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振兴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解决一些老问题,还要面对许多新的挑战。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重点任务,确保相关决策安排落实到位。目前,在推进农村振兴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不正之风,值得注意。
首先,它只注重整体规划,而忽略了具体实施的倾向。今年以来,全国许多省市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农村振兴战略规划或行动计划。但是,有些计划和方案存在着“多而全,少而细”的问题,使实际工作无法开展。在规划过程中,有些地方经常照搬上级的规划,这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显然是不够的。它既没有反映农民的想法和希望,也没有反映不同农村环境与农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其次,他们更喜欢依赖外部力量,而忽视内部力量。农村振兴涉及政府、企业、村民自治组织、农民等诸多主体。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依赖外部力量、缺乏内生动力等。有些计划没有重视农民的参与,有些项目没有经过群众讨论和确定,有些利益联动机制不够严密,不能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更好地激发内生动力,导致相关计划和项目缺乏活力和不可持续。
三是重“硬件”轻“软件”的倾向。推进农村振兴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推进农业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的标准化、品牌化和可追溯性体系建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基础设施改造、农田改造等“有形”硬件项目重视不够,对“无形”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基层制度建设明显滞后。重建设、轻管理、轻保护的现象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领域普遍存在,这使得许多项目难以持续、健康地运行。
第四,注重个体士兵的进步,忽视全面均衡发展的趋势。实施农村振兴战略,工业繁荣是关键,生态宜居是关键,农村文明是保障,有效治理是基础,富裕生活是根本,缺一不可。但是,在一些地方,在推进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单足行走”的现象,特别是“重工业轻生态”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农村振兴被视为简单的产业振兴,或者仅仅是改变农村面貌的“面子工程”。与农村发展相关的一些重要的体制、基础和长期工作,如农村文明建设和农村治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投入。
对于这些倾向性问题,我们需要全面辩证地看待,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改进工作的出发点,以促进农村振兴战略的稳定和深远。
我们应该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一方面,要引导各地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从大局出发,计算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帐”。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成效的评估和评价,重点关注各地在资金投入、要素配置、公共服务和干部配置等方面是否体现了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迫使各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弥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不足。让农业成为有前途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要不断完善参与机制。推进农村振兴,农民是最重要的主体。要完善农村振兴全过程、多维度、各环节的农民参与机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农村振兴发展成果为农民共享,农民参与农村发展项目决策,农民在农村振兴实践中发挥主体作用。特别是要充分体现农民参与农村治理体系的特点,不断优化和拓展广大农民参与农村振兴实践的渠道。
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振兴的全过程,解决农民最关心的教育、医疗、生活环境等实际问题。,充分发动群众,依靠基层群众的智慧,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有地方特色、满足群众需求的制度创新。把制度建设作为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着力完善产权制度和市场化要素配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及时总结经验,推进有效的制度创新和相关措施,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同时,要推进基层制度设计的完善,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农村干部考核任用机制等。为更多优秀干部到农村施展才华创造条件,更好地营造与农村振兴重点建设工程相匹配的制度环境。
我们应该准确把握节奏。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条件在基础、资源和能力方面也各不相同。要加强对各地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工作标准。我们应该尽力而为,尽我们所能,不要提不切实际的目标,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扎实的工作上,防止目标和任务超出阶段。
标题:推动乡村振兴需防止四种不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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