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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1月2日发出通知,指出太仓制药厂、哈尔滨药业集团唐诗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生产的47批药品不符合要求。
其中太仓制药厂生产的24批盐酸多塞平片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有河北康联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石林圣泰药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医药集团唐诗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成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康齐乐中草药有限公司、成都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钱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陕西兴胜德药业有限公司的11批槟榔不符合要求。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该产品被评为安国市居庸堂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国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上海万石城药业有限公司、绍兴振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九洲红中草药有限公司、江西师鹏国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樟树方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东天泰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海南国瑞堂中草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批鸡内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安徽通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灵芝胶囊不符合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根据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的检验,山西万慧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卫青黄连丸(水丸)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包括薄层色谱、显微鉴别、装量差异。
对于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要求企业暂停销售和使用、召回产品、整改等控制措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在接到检查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有关企业和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标题:47批次药品不合规 涉哈药集团等23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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