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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中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版)正式实施。据报道,新目录增加了165种基本药物,其中包括12种治疗癌症的药物,22种用于临床急需儿童的药物,22种药物已同时转出。今后将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业内人士表示,新医改启动以来,医疗卫生政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分级诊疗、医疗保险制度、支付标准、招投标采购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我们可以发现,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和将要出台的近百项政策,都是为了让老百姓敢于吃药、用好药,特别是为了降低药品价格。
临床价值成为调整的基础
“我们以后不用去那么远的城市看医生,就在门口。”张叔叔对邻居李叔叔说。
两位祖父都60多岁了,都患有糖尿病。因为这两个人用来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不在基本药物清单上,所以他们家门口的县医院里没有这两个老人使用的药物,他们需要每两周去一次市医院才能拿到这些药物。
前几天,张叔叔进城买药时,医生告诉他,张叔叔使用的糖尿病药物已列入新的基本药物目录。过了一会儿,张叔叔可以在他家门口的县医院取药了。
与11月1日实施的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相比,2018年版转入187种药物,转出22种,品种总数从520种增加到685种,增幅超过30%。剂型和规格数量与品种数量同步增长,涉及1110多种剂型和1810多种规格,与2012年版的850多种剂型和1400多种规格相比,分别增长30.5%和29.3%。
有业内人士表示,与前两版目录不同,此次目录调整不再仅仅是“基本的”,经济性不再是优先考虑的因素,临床价值已成为选择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在化学和生物药物方面,包括单克隆抗体、高端制剂、胰岛素类似物和新批准的药物,一些品种已经包括在内。这份基本药物清单中有11种药物不在医疗保险范围内,包括可治疗丙型肝炎的sophorobvi patavir、一种肺动脉高压药物波生坦和一种新的降血糖药物达格列汀。
根据上述人,慢性疾病如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慢性心血管疾病和病毒性肝炎是包括更多种类药物的领域。大量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品种将在更大程度上满足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的需求。
“调整基本药品目录,归根到底是为了降低药品价格。”上面提到的人说。
未来的调整更注重药物疗效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基本药物目录》除了纳入更多的药品外,还对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支付报销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医疗保险局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基本药物目录将加强循证决策,转入和转出并重,突出药物的临床价值,根据诊疗标准、临床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优先转让疗效和安全性证据明确、成本效益显著的药物。重点关注已退市、不良反应较严重、经评价不适合作为基本药物、风险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较好的药品。
“对于新批准的疗效显著提高且价格合理的药物,可在适当的时候启动转移程序。”上述人士表示,基本药物目录应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调整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上述人士还透露,将建立基本药物与基本医疗保险挂钩等可持续机制,基本药物清单中的治疗药物将优先纳入医疗保险清单,使医疗保险更有利于被保险人。
此外,中国计划建立一个药品可追溯系统。据悉,基本医疗保健和健康促进法草案已提交审议,指出国家应加强药品管理,建立药品全过程可追溯系统,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其中,国家提高基本药物供应能力,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公平获取和合理使用。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协调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评价和监管,确保公民用药安全有效。
降低药品价格是政策的重点
今年下半年以来,降低药品价格成为中央和地方医疗政策的主要目标。以抗癌药为重点的重大疾病药品价格,通过全国协商、联盟组织、“优惠”名单、数量采购等多种方式大幅下调。
截至目前,中央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完善药品制度顶层设计》、《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护人民基本药物》等一系列文件;与此同时,为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实施了省级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全国试点批量采购等一系列配套政策。
今年10月,经过3个月的全国协商,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大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癌症的17种抗癌药物被列入《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平均价格下降56.7%。
当地政府已经发布了近100项政策来压低药品价格。
标题:剑指降药价 政策红利频频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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