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96字,读完约2分钟

负债,但显然有租金收入,但转移和隐藏它,从而避免执行有效的判决和裁定。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30日披露,已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判处被告单位一家纺织公司3万元罚款。被告人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此案也是上杭法院审结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自诉案件。上杭县人民法院一审、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袁某、邱某、段某及长汀县某纺织有限公司败诉,纺织公司赔偿袁某、邱某、段某财产损失共计321.355万元。

转移隐藏租金收入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获刑

民事判决生效后,纺织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袁某、邱某、段某申请上杭法院强制执行。上杭法院受理本案后,向行人纺织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执行材料,督促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纺织公司延迟履行。

转移隐藏租金收入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获刑

在执行过程中,上杭法院发现纺织公司将部分租赁厂房和空土地转租给潘某、兰某等人,上杭法院向承租人潘某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向上杭法院支付应向纺织公司支付的租金。

2016年5月,遗嘱执行人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强行将工厂租金交给潘,强行切断潘租用的工厂,致使潘无法生产;潘被迫向遗嘱执行人的纺织公司支付租金8万元,张收到后将其转移并隐匿,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由于张拒绝执行,上杭法院给予张司法拘留15天;被拘留后,张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转移隐藏租金收入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获刑

2017年6月1日,上杭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为由,将一家纺织公司和张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以不符合立案条件为由,决定不予立案。2017年7月2日,袁某、邱某、段某向上杭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纺织公司、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转移隐藏租金收入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获刑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单位纺织公司知晓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并有能力执行,故意隐瞒和转移财产,致使判决和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张作为执行义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结束)

标题:转移隐藏租金收入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获刑

地址:http://www.ictaa.cn/hlwxw/20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