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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有想到,一只普通的国有股会被无偿转让,而有关各方会是公平合理的,这却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近日,大西洋(600558)宣布,2017年4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西洋集团”)与四川发展郭蕊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郭蕊矿业”)签署了有条件的国有股自由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大西洋集团拟将其在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的270,526,255股股份(以下简称“大西洋股份”)无偿转让给郭蕊矿业。
截至2017年11月24日,国有股自由转让已获中国证监会、SASAC、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批准,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配股和转让的登记手续应及时办理,但仍未成功。据悉,自贡国投认为,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批准是此次股份转让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大西洋股份认为,这种自由转让不需要自贡SDIC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批准。
自贡国投:股份的自由转让需要债权人的同意
自贡SDIC表示,根据自贡SDIC中期票据招股说明书,当发行人或信用增级机构的净资产因无偿资产转让、资产转让、债务减免、股权交易、股权托管等原因在一个时间内或两年内减少超过净资产的10%时,或上述指标未达到,但发行人或信用增级机构的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时,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然而,该事件对自贡SDIC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构成了重大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其作为此次股份转让的前提条件予以通过。
自贡国投认为,此次免费转让后续工作仍存在一些障碍。必须“一是制定不影响自贡国投信用评级的重组方案;二是评级机构需要对股份自由转让对自贡国投偿付能力的影响进行专项评级;三是组织各种债券持有人会议,各债券持有人按照相应的持有人会议规则投票形成决议。”
大西洋股份:对自贡SDIC的偿付能力影响不大
大西洋股份认为,《国有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并未规定间接股东配股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来安排债务。
根据大西洋集团持有33.14%股份的计算,大西洋母公司所有者总资产和净资产占自贡国投指数的比例分别为3.85%和6.85%,低于10%,对自贡国投的偿付能力影响非常有限,不会触发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条件。
大西洋股份还认为,国有股自由转让是自贡市人民政府、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行政行为。这不是股权交易,不涉及股权托管和债务减免;此次无偿转让与转让方股东自贡国投无关,无需对其债务进行安排。
标题:当事方各说各理 大西洋国有股无偿划转依然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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