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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网站发布了对浙江富友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赖建清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205号)。

根据监管函,2017年9月,赖建清通过云南信托聚信2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聚信21号”)增持了浙江富友高科技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1.87万股股份。2018年5月8日,云南信托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强制清算巨信21号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110.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涉及金额732.19万元。作为公司的高级经理,赖建清未能在上述股份首次出售前15个交易日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ST尤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因违规减持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赖建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第3.1.8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13条。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标题:*ST尤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因违规减持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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