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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疗保险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协商前期抗癌药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协商前期部署和下调了14种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要求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在9月底前根据调整后的新价格开通网上采购。这14种抗癌药被列入国家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其中12种是2017年协商降价后列入目录的,其余2种是2015年国家药品价格协商的药品。预计从9月份开始,患者将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抗癌药物。
据了解,2017年全国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期间,针对部分专利和专有药品临床价值高、价格相对较高的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药品公司建立了协商和咨询机制,通过协商降价和确定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将36种高价药品纳入目录。这些药物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44%,最高的达到了70%。本次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至2019年底。同时,谈判协议中明确指出,如果协议的执行受到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影响,双方可以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或签订补充协议。
今年5月抗癌药税收政策调整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督促和推动抗癌药降价”的要求,国家医疗保险局会同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与17家抗癌药涉及的12家企业进行了谈判,根据税收政策变化,重新确定了上一期国家协商的抗癌药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购买价格,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在17种药品中,2种国产药品在2014年底前采用了3%的简单计税,1种国产药品没有选择简单计税。此次税收调整对终端价格没有影响,其余14种药品下降了3%-7.8%,平均下降了4.86%。在前几次谈判中大幅降价的基础上,价格得到了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药费负担也将进一步减轻。
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险局将加强指导,做好新价格落地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得到实惠。与此同时,国家医疗保险局正在就某些目录之外的独家抗癌药的医疗保险准入进行特别谈判,以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
标题:下月起有望买到降价抗癌药 十四种药品均在医保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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