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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深圳亚联发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亚联发展”)监管函》(深交所中小板监管函[2018]149号)。

根据监管函,雅联发展于2018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经财务自查,发现公司三家单位2015年部分采购发票的进项税2033644.53元已计入货物采购成本。自2015年销售完所有商品后,运营成本增加了2,033,644.53英镑。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增加了母公司所有者2015年应占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和母公司2015-2017年应占股东权益(以下简称“股东权益”)1,728,597.85元。2017年新增金额占修正后股东权益的比例为0.21%;2016年新增金额占修正后股东权益的比例为0.20%;调整后的金额占2015年修正后股东权益的0.20%,占修正后净利润的6.95%。

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亚联发展收深交所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出,亚洲联合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和第2.1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标题:会计差错更正调增净利润及股东权益 亚联发展收深交所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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