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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增强国有机构的活力和控制力,更好地实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基本任务。法律法规更加完善,资本分配更加合理,资本管理更加完善。
《意见》围绕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问题和障碍,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模式;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运行。
尊敬的中正军邀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分析他们的深远影响。
金融国有投资者体系是安全的
曾刚:《意见》明确了金融部门是投资者,这使得投资者制度真正具有可操作性,有利于促使银行更加注重长期稳定运行和长期回报,注重发展质量,而不是盲目追求规模扩张,也有利于进一步改善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更重要的是,随着投资者的到来,银行等国有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预计将进一步改善。
温:首先,通过科学合理的国有金融机构持股,以国有金融股权为产权纽带,强化产权约束,促使国有金融机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治理层面发挥作用,防范国有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付诸行动,并敦促国有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到具体操作层面;二是通过国有金融机构的国有相对控股或国有控股,支持国有金融机构的第二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积极参与治理,形成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第三,一些绝对国有控股、85%以上国有控股的国有金融机构应适当合理降低国有股比例,以扩大国有金融资本的分配范围,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从传统金融向新金融的流动。
SASAC什么时候建立?
温:加强对金融国有股的管理,作为国有金融资本的代表,并不意味着要建立一个“金融”。这个意见只是“1+n”政策和国有企业改革文件中的一个文件。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的背景下,新的三级国有资产管理结构将是大势所趋。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是为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分离政府和国有金融资产创造条件。金融国有资产改革的趋势是,国家不再直接持有大部分国有金融机构的国有股,大部分国有金融机构的国有股都由金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持有,当然,金融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应该在什么时候建立,应该建立多少个,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曾刚:我担心金融版的SASAC在短期内可行性极低,这需要很大的调整。利用中投这样的平台进行实际操作还是可行的,管理层面由财政部负责。然而,地方金融机构的统一管理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责任一部分归地方发改委,一部分归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外资参与金融国有资产混合改革或增加
温:加强国有金融机构对外开放,加快外资参与国有金融机构混业改革。国有金融机构也应该参与扩大金融对外开放。首先,这意味着国有金融机构允许外资参股甚至持股,国有金融机构的国有金融股份持股比例将会降低;二是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独资金融机构;第三,鼓励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混合资本的金融机构。
曾刚:进一步深化国有金融资本改革的趋势非常明显。显然,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提高经营效率、改善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结构的途径还有很多,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职工持股计划。混合所有制将不可避免地吸引各方投资者。我认为,在不丧失国有控股地位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尽可能优化股权结构,探索如何吸引外资,提高外资比例。
用进退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布局
温:银行、保险等机构有很高比例的国有股。这些国有金融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国有股比例,而证券、新金融等领域可以提高国有股比例,特别是在新金融领域;此外,外资与国有金融资本设立合资金融机构,国有金融资本可以参股或持有相对股份。对于一些国家战略和安全的金融,国有金融资本将保持控股或绝对控股。对于超大型或大型国有金融机构,调整国有金融资本持股比例可能是一项政策。
曾刚:今后,我们应该考虑逐步降低银行业在整个融资结构中的比重,或者增加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投资。
划定三条“红线”防范金融风险
标题:金融国资统管格局呼之欲出!“金融国资委”要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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