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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通州的周兰(化名)最近得知,她28岁的女儿因为在美容院消费,在网上贷款平台和信用卡上欠了24万多元。周兰告诉《北京青年报》,她的女儿张琪(化名)患有躁郁症,无法决定自己的饮食。她希望美容院退还所有消费基金。美容院说以前不知道张琦的身体状况,想在了解后退还未使用的基金,但不能全额退款。《北青报》记者获悉,双方已前往派出所进行调解,但未达成协议。律师认为,专科医院的专家有必要确定这种疾病是否属于能力有限的范畴。
事件
女儿美容院高消费妈妈说这不是自愿的
最近,周兰告诉《北青报》记者,她的女儿张琪去年8月14日至12月6日在通州一家美容院花了24万多元。直到最近,张琪才发现信用卡不可用,于是向母亲坦白。
周兰说,张琦患有躁郁症,以前也有过“无法控制的购物”的例子,在美容院消费并不是因为他的自愿行为。根据张琪提供的美容院消费记录,她在这家美容院做了很多美容项目,如肩颈部治疗、热疗塑形、鹅颈、美臀等。消费记录的pos清单显示,金额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总消费金额为24.05万元。
辩论
精神疾病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吗?
在周兰看来,张琪患有躁郁症,所以她不能完全独立地决定自己的消费行为,她的美容院费用应该退还。
根据张琪提供的《派遣员工医疗期限协议》,张琪的医疗期限为2017年6月21日至9月20日,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将于9月21日终止。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7月23日出具的另一份诊断证明显示,张琦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混合型发作。自2017年4月以来,病情一直活跃,情绪异常时好时坏,治疗效果不佳。"母亲周兰认为,张琦对金额没有明确的概念. "如果是正常的,我会花这么多钱,我会认出来的。"
对此,美容院负责人冯先生表示,他之前并不知道张琪的身体状况,张琪也没有提及她在消费期间的身体状况。“她也做了很多服务项目,每次她觉得正常的时候,她我从来没有亲口说过我的身体状况。我们只是把它看作是正常成年人自己的消费。”冯先生说,在他看来,母女俩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患有“精神障碍”是不合理和不可接受的。
进步
双方在警察局进行了调解,但未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
除了张琪的身体状况外,周兰还说张琪没有收入来源,用于兑现和换卡的信用卡都是作为美容院员工处理的,店员还指导张琪如何换卡,导致张琪负债累累。
张琪向《北青报》记者展示了她和店长的聊天记录。聊天时,张琪问起了信用卡的处理。对方表示美容院可以作为公司信息填写,核实的电话号码也是美容院的座机。此外,商店经理还说,“小型pos机可以将卡倒过来。你这次应该用小型pos机把它倒过来,下次再提前给你卡。”另一个信用卡邮寄信封显示,张琪的一张信用卡被送到了美容院。冯先生说,员工向顾客出售信用卡或把信用卡倒过来是不允许的,也是不可能的。至于店内写的邮寄地址,冯先生说可能只是邮寄到店内,而倒签卡可能只是张琪自己想倒签卡。
冯先生建议,在张琦没有消费的项目,双方共同核算后可以退款,但已经消费的项目无法退款。“如果母女俩愿意采取法律措施解决他们,美容院也会配合。”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与张琪、冯先生一起到北苑派出所洽谈,但尚未达成协议。
律师
双相情感障碍是否属于有限行为能力需要被识别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晓寒说,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情感障碍,一般指一种既有躁狂又有轻躁狂和抑郁的情绪障碍。一般来说,判断一个人是否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一方面是他的年龄,另一方面是他的精神状态。目前,双相情感障碍患者和他们限制行为的能力之间没有明确的关系。专科医院的专业人员有必要确定疾病是否属于行为能力有限的范畴,也就是说,不可能根据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得出结论。
晓寒认为,如果她的女儿接受了某种消费或服务,她不太可能全额退款。但是,如果可以证明女儿的卡系统在疾病发作期间没有正常识别,她可以要求退还一定数额;如果女儿对办卡行为的本质没有清楚的认识,但在店员的指导、恶意帮助甚至胁迫下花费巨额金钱,她也可以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以欺诈或胁迫消费者为由维护自己的权利。
标题:女子在美容院“被诱”消费24万 被指患精神障碍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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