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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自今年8月6日起,远期售汇外汇风险准备金率将从0%调整至20%。
最近,由于贸易摩擦和国际外汇市场的变化,外汇市场出现了一些顺周期波动的迹象。为防范宏观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定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再次将远期售汇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至20%。
中国人民银行发言人表示,远期售汇风险准备金没有对企业参与外汇远期、期权和掉期交易设定规模限制,也不要求逐笔审批,也不禁止企业开展此类交易。显然,这不是资本管制或行政措施,而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
具体而言,中国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远期售汇(包括期权和掉期)合同金额的20%计提外汇风险准备金,这相当于允许银行针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损失计提风险准备金,并通过价格传导抑制企业远期售汇的顺周期行为。这是一个透明、非歧视性和基于价格的反周期宏观审慎政策工具。
这位发言人表示,外汇风险准备金由金融机构存放,而不是由企业存放。企业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长期结汇和售汇业务,长期结汇和售汇作为企业套期保值工具的性质不变。为满足存放外汇风险准备金的要求,银行将调整资产负债管理,通过价格传导抑制企业远期售汇的顺周期行为,这对有实际套期保值需求的企业影响不大。
标题:明日起 远期售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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