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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7月30日电今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8年风险投资企业年检的通知。根据《通知》,根据《风险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风险投资企业省级(含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应在8月15日前完成对注册风险投资企业及其管理顾问的年检,并为年检合格的风险投资企业出具证明文件,以确保其能够及时享受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免除国有风险投资机构或国有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让等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备案管理部门重点检查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二级市场投资和债券投资,以及“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是否已及时向备案管理部门报告。

标题:发改委:8月15日前完成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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