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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租购同权的三重困境”
◆优质公共资源供给能力不足。在一些人口大规模流入的城市,完全实现“租购权”是不现实的
◆目前,各地新政在“同等权力”方面仍有较高的进入门槛。因此,实质性变化不大
◆租房仍然局限于小范围
◆对于具有“同等权利”概念的住房,要警惕租金上涨的风险
◆住房当局无法单独解决因住房附带的户籍、学生身份和社会保障不同而带来的不同权利问题。为确保“租购权”,需要多个部门形成合力
去年7月,广州率先在《加快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广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中提出“租购平等权”,随后重庆、南京、武汉等地推出了相应措施。一年过去了,“租购平等权”的落实情况如何?
"尽管这一制度保障了租房和购房的权利,但实际情况却很复杂."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王维新闻周刊》记者表示,优质公共资源有限,尤其是在人口大规模流入的城市,教育资源短缺,租房者享有同等权利仍有现实困难。
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租购平等权”涉及教育、卫生、养老和社会保障等诸多公共服务领域。目前,应根据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条件的提供情况逐步推广。未来,有必要通过多领域合作,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快公共资源的均等化。
“租购同权”遭遇资源稀缺的矛盾
去年7月中旬,《广州市房屋租赁市场工作计划》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租户,应给予其子女就近入学和其他公共服务的权利,并保障其租房和购房的权利。”北京、重庆、武汉、南京等城市纷纷效仿,颁布了“租购平等权”的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各地出台的政策,租户享有的公共服务权利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子女教育和户籍相关内容。
?按照重庆市的规定,签订租赁合同并向房管部门备案的承租人力争享受与业主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
?湖北明确规定,承租人可以申请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就业和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秀池认为,人们对受教育权、养老保障、医疗保健以及其他高于财产权的权利的需求,有时比生活本身更强烈。人口流动性大、商业形式更新快的城市越多,这个问题就越紧迫。以“租购平等权”为特征的住房租赁市场改革抓住了这一深层需求,试图解决租赁住房供给不足和授权不足的双重问题。
然而,《瞭望》的记者从许多地方的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城市在实施“租购平等”原则的过程中面临着三重困境。
首先,优质公共资源的供给能力不足。在一些人口大规模流入的城市,完全实现“租购平等”是不现实的。我爱我家的董事长谢勇和业内其他人士认为,对于租金需求巨大的一线城市和“炙手可热”的二线城市来说,在公共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总量稀缺且分布不均的情况下,暂时很难不加歧视地实现同样的权利。
"南京已经召开了几次市长办公会议,但很难推广."南京市住房保障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毛龙泉表示,有关部门已经确定了13个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但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困难。“例如,只有住宅用地才能支持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对于城市周边地区的良好集体建设用地,有必要改变规划,建设出租房,改善学校、医疗等公共设施。”
第二,目前各地新政在“平等权利”方面仍然存在很高的准入门槛,因此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变化。以广州为例,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租户有三类,即“在广州有户籍的学龄儿童和青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保单借款人”和“来广州并符合广州及其所在区整体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子女”。目前,武汉市教育系统的学位使用顺序与全国许多地方相似,即第一顺序为“一户一户”;第二个顺序是“有房无户”;第三位是租房者的孩子。业内专家指出,“出租和出售的平等权利”只能停留在口号层面,而不能改变租房者使用学位的优先权。
“对于新市民来说,通过租房获得高质量的学校地位甚至更加困难。”李佳已经在南京河西新城租了将近三年的房子。他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市的高质量学区已经人满为患。在奥林匹克运动区的几所著名的小学里,每年新生的数量大大超过了学校的能力。“我打听了南京其他地区的情况。优质小学的学位非常紧张。在老城区租房子很难解决读书的问题。在一些新的地区,政府的支持可能会解决这个问题。”
标题:“租购同权”推进一年 三重困境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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