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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因为你拒绝执行法院的有效判决,你现在被司法拘留."7月18日,拖欠数百万元款项、藏在西藏的失信执行人王志勇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并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至此,这个“老赖”与四个债务终于被抓获,拖欠的基金有望得到清偿。

身负四债“老赖”终被抓获:屡屡失信 终尝恶果

2012年初,北京智联文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诉北京朝阳法院,称2011年底,公司发现原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王志勇以公积金和工资的方式将公司全部收入带走。事实上,王志勇私吞了公司的全部收入。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王志勇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2万元以上。然而,判决生效后,王志勇没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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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北京智联文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称王志勇于2011年12月27日在未通知公司或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原本以公司名义购买的17.48万元马自达轿车出售,出售该车的资金被私吞。庭审中,王志勇承认偷车,并表示愿意与智联文同公司谈判。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王志勇于2014年7月23日前赔偿原告北京智联文同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然而,这一次,王志勇仍然没有履行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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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王志勇和其他人在出售房子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2013年1月,将北京市朝阳区泰应北街的一套房子卖给贾后,后悔莫及,想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别人。经过中介公司的协调,双方达成了补充协议,但在王志勇退还部分房款后,他还表示自己没钱。贾某向北京朝阳法院提起上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志勇支付贾某购房款及赔偿金合计人民币60多万元。然而,王志勇仍然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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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3日,被三起案件困扰的王志勇被北京朝阳法院列入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承诺的执行人名单。但是,他没有考虑如何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是打了“赖”这个字。

法院发现王志勇有一套“两房有限”,于是立即去房屋登记部门查封了该房产。然而,这套“两房”被以24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雷,但雷发现该房屋已被查封,无法转让,遂向主持调解的北京朝阳法院提起上诉。立即承认该房屋不能转让,并愿意赔偿雷240多万元的本息。但这一次,王志勇签署的调解协议再次成为空.雷军付给王志勇的240万元立即被王志勇转账,账户再次被空.清算不仅如此,王志勇还扮演了失踪的角色,法院没有接电话,申请执行人也没有接受采访,整个人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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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背负着四笔债务和数百万元欠款,被列入不诚实黑名单长达四年,他躲在西藏,以为自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事实上,北京朝阳法院的法官们一直在研究如何惩罚这种“老赖”。

“王志勇曾辩称,他没有履行的是调解协议,而不是法院判决或裁定,这不构成拒绝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的犯罪。因此,他非常傲慢,不仅拒绝接法官的电话,还拒绝向法庭解释情况。事实上,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与判决、裁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判决和裁定相比,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如果你答应亲自还钱,你回头时就会把脸转过去,这是更大的欺诈,性质更坏。”杨宇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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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将谈话记录带回法庭后,对王志勇进行了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处罚,搜查了有关证据材料,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以及非法处置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刑事责任。“这仍然是一个古老的说法,天网没有丢失。不要认为借钱不是私事。不要认为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是一件小事。失去信任的代价可能是失去个人自由。”法官助理张凯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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